人是很脆弱的
作者:fmben 日期:2008-07-11
当一个人刻意要去剥削别人的生存权利的时候是否应该还尊重他的生命权呢?这个的确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可以用这样的文字评价我心目中的对上海的印象:“城市很漂亮,但是贫富差距很大,而媒体无时无刻教育着人民贫穷是可耻的,我们需要的是追星、娱乐和潮流,时尚的生活,穷人是无法融入我们的城市的”。
网易江苏苏州网友 ip:221.6.*.*:2008-07-11 09:57:01 发表
无辜的警察需要安慰,但在此有没有人想过去安慰无奈去找死的的凶犯,一个人命都不要了,想想为什么?要恨就恨玩忽职守的人,是他们造就了这一切.
每人都敬重有钱人(也包括警察).象上海电视今日印象,吃喝玩乐,随便几百花销,哦!很便宜.上海有多少民工离你们的生活标准远着呢?你这无疑是时常提醒人们贫富的差距,我们的生活多么舒服,你们慢慢熬吧.
有人说的好,是现在的社会环境造成的,ZF或JC在人民心目中失去公信力,也可能是社会矛盾冲突,人们现我仇富、仇官、仇警心态严重,再加上社会不公、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物价上涨、房价飞升等诸多原因,许多人在生活中受了委屈却又无处发泄,而杨佳的举动正好暗合了人们想做又不敢去做的心态,死伤的特殊身份也成为了网民们发泄不满的最好渠道,于是叫好声一片。这是非常不正常的,其实JC也是只是普通的人,他们的生命也同样可贵。
无论在何种年代,采用此种极端手段都是不被允许的,因为人的生命无比珍贵,谁也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或许凶手杨佳确实有很深的怨恨,或许警察们确实在人民心目中地位下降,但是这些并不能成为我们为凶手叫好的理由。
血腥残暴的做法绝对是对人类文明脚步的最大挑战,国外绝大多数国家都取消了死刑,无论犯人犯了多么不可饶恕的罪过,却不能被以死刑,我国是少数几个还保留死刑制度国家之一,这一点也曾被国外人权组织予以批评。因为现代文明认为:无论是谁,都不可以轻易剥夺别人的生命权。
去年7月发生在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恶性校园枪击案,枪击造成33人死亡,枪手本人开枪自尽。案件发生后,布什称枪击案令美国举国震惊。警方17日透露枪击案疑犯为23岁韩国学生。事件发生后,韩国民众人人自危,因为他们都担心美国人可能会报复,但是美国人却宽容地理解了凶手,在校园设立的纪念碑中也留下了凶手的名字,因为美国人认为:凶手也是受害者。他们充分地尊重了人的生命权。
或许是
为凶手叫好的现象是一种可怕的无知现象,同样不处置那些玩忽职守的人,也是危险的现象.
上一篇
下一篇

文章来自:
Tags: